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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只要加班或值班,均可以選擇『加班費』或『換休』(換休可以到隔年三月底前休完)

這個月15日就值班上半天,想說星期三請假可以用抵掉上半天,下半天就請特休假,哈哈~多完美ㄚ。

嘿嘿嘿~錯錯錯…

今天人事一早就打給我說 :『XXX你這星期三請的假,不可以這樣休,公司規定同一天內不可以休二種假,除非到年底,要把補休休完,才可以這樣配。』,當下聽完他解釋就超不爽,口氣也很不好回他『隨便,那就改特休』(心想,反正我有的是特休…),只是整個“奇摩子”非常差。

馬德里咧~這是什麼鳥規定,同樣都是我的假,不管我是年初休或是年底休,有什麼差嗎?
公司同樣要給我這半天的假,為什麼一定要到年底特休休完沒得休了,才可以這樣配,年初就不可以這樣配著休嗎?
真的不知道人事在“ㄍ一ㄣ”什麼耶~懷疑真的是公司這樣規定(明明以前我就這樣休過),還是“他個人”這樣規定。


氣死倫…
一早就讓我心情不好…(又想請假出去玩了….)

之前也為了移戶口的事也不太高興,遷戶口是我一個人遷,為什麼要全戶的戶籍謄本,還一直執意跟我說『不可以,要全戶的』,當下真的有點不爽(我家住幾個人關你啥事),後來另外一個比較資深的人事聽到了,才跟他說『不用全戶的,他個人的就可以了』,超不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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